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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环评最新的环保法律法规,已更新生效!

今年中央开始第二次环境督查组,如果你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,需要了解今年年关于企业环评的最新环保法律法规,记得,这些已经更新生效的法律条款,要认真的学习并实施到工作当中去。

  
  法律(9项)
  
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通过2019年1月1日实施
  
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通过
  
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通过
  
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通过
  
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通过
  
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通过
  
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通过
  
 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4月16日通过2019年1月1日实施
  
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标准(20项)
  
  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修改单2018年9月1日起实施
  
  一、《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—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》(HJ482—2009)修改单;
  
  二、《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-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》(HJ483—2009)修改单;
  
  三、《环境空气氮氧化物(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)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》(HJ479—2009)修改单;
  
  四、《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》(HJ504—2009)修改单;
  
  五、《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》(HJ590—2010)修改单;
  
  六、《环境空气PM10和PM2.5的测定重量法》(HJ618—2011)修改单;
  
  七、《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539—2015)修改单;
  
  八、《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GB/T15264—1994)修改单;
  
  九、《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》(GB/T15432—1995)修改单;
  
  十、《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》(HJ194—2017)修改单;
  
  十一、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653—2013)修改单;
  
  十二、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》(HJ655—2013)修改单;
  
  十三、《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(SO2、NO2、O3、CO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654—2013)修改单;
  
  十四、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93—2013)修改单;
  
  十五、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2.5)手工监测方法(重量法)技术规范》(HJ656—2013)修改单;
  
  十六、《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》(HJ657—2013)修改单;
  
  十七、《环境空气六价铬的测定柱后衍生离子色谱法》(HJ779—2015)修改单;
  
  十八、《环境空气气态汞的测定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910—2017)修改单;
  
  十九、《环境空气汞的测定巯基棉富集-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(暂行)》(HJ542—2009)修改单。
  
  以上19项标准修改单均为2018年9月1日起实施
  
 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(5项)
  
 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冶炼--HJ983—2018
  
 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石油炼制工业--HJ982—2018
  
 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平板玻璃制造--HJ980—2018
  
 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炼焦化学工业--HJ981—2018
  
 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电镀--HJ984—2018
  
  以上5项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均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
  
  技术规范(3项)
  
  《焦化脱硫脱氰废水处理及回收技术规范》2019年1月1日起实施
  
  《冷轧酸性废水处理工艺技术规范》2019年1月1日起实施
  
  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—再生金属》(HJ863.4-2018)2018-08-17实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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